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新闻
南京:生产安全事故1小时内必须上报
2008-7-18 9:24:13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打印】 【进入论坛】 【关闭

  湖州在线讯 近日下发的《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安监部门。 

    《规定》明确,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值班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至事故发生地的市、区、县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旦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拖延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最高将被罚3万元,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也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陆辉
相关文章:
湖州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湖州在线新闻网站所有,任何 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湖州在线新闻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