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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亟待抢救 重点仍在“传承”
2008-3-4 10:01:56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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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在线讯 “人因戏而活,戏因人而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手中掌握并承载着非遗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依靠他们的口传心授,宝贵的文化遗产才得以代代相传。文化部新近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再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打开名单记者发现,551人中年纪最大的已是百岁高龄,70岁以上的古稀老人超过半数。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张旭表示:“年事已高、后继乏人是目前面临的形势。” 

    百岁老人领衔的隐忧 

    百岁老人、昆曲艺人倪传钺卧病在床多年,记者几次想采访他,都被其家人婉言谢绝了。92岁的苏州玄妙观道教音乐传承人薛桂元,因为听力衰竭也无法接受采访。最后记者只能找到他的孙子薛玉亮了解了他的近况,据说老人由于年龄太大,两年前开始已经不再带徒,如今在家静养。 

    文化部在制定相关法规时明确提出:“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选择、培养新传承人;(二)完整保存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等;(三)依法开展展示、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活动。” 

    民俗文化专家陶思炎认为,透过这份高龄的传承人名单,我们应当意识到抢救活遗产刻不容缓。 

    非遗传承人是怎样炼成的 

    对于这些远离聚光灯的艺人们来说,成为“传承人”不啻是一种至高的荣誉,那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是怎样炼成的呢? 

    记者从文化部下发的《关于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中了解到,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人所代表非遗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并符合以下条件: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申请及相关材料和辅助材料由当地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交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再交省厅审核评议推荐,最后报送文化部定论。 

    江苏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杨树发告诉记者,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是“活宝”中的“国宝”,竞争相当激烈。第一批报送到文化部的1138名非遗传承人的材料,经过反复评审,最后产生的大名单只有226人。同时由于参评项目的差异性极大,无法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评选和推荐工作很难面面俱到。 

    最难办的是为集体项目确定传承人,“很多非遗项目都以集体方式出现,比如苏州玄妙观道教音乐,仅凭一人之力根本无法完成,更多的民俗项目可能一个村的人都会,这个时候选谁合适?为了避免争议产生,最后往往选择了年纪比较大的那个,至于他还能否带徒?也许今年可以,明年就不一定了。”杨树发说。 

    “保艺”“传承”才是目的 

    陶思炎认为,从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视程度来看,将现有的777名传承人保护起来不是没有可能,然而“保人”是否就能实现“保艺”?寻找传承人、保护传承人的根本目的仍旧是保护非遗项目,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非遗项目的生存环境,即使保住了眼下的这批“人”,“艺”仍有可能面临失传。 

    “一天枯坐8小时,只能刻100字,半个月才能刻一块板子。工人每月工资平均不足1000元,这样的经济收入让年轻人望而却步。”金陵刻经处的负责人萧主任说。国家级非遗项目——金陵刻经技术远离现代化的印刷方式,至今仍保留着以纯手工的方式制作线装版佛经的技艺。 

    萧主任告诉记者,尽管在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的2006年,刻经处曾得到拨款10万元,传承人马萌清也有1万元奖金,然而这个奖金马萌清并没有拿到。金陵刻经是个集体技艺,马萌清只是代表,而大伙的收入都很少,处里就作了统一处理。 

    陶思炎说,邻国日本早在1950年就着手保护非遗传承人,办法是“给钱”“给称号”“带徒弟”。他认为,传承人重点仍在“传承”,应当首先把“称号”给那些还能够带徒、教学的人,让他们有动力去承担更多的责任;另一方面,给业界认可、德高望重但年事已高、无法带徒的老艺人们经济上的补贴,并实行抢救性记录,将“非遗”从他们“口中”“手中”“脑中”“抢”出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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