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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严查中小学违规收费 责令七所违规学校退费
2008-9-8 15:51:48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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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在线讯 对今年秋季开学兰州市几所学校发生的违规收费问题,近日兰州市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相关学校立即整改,部分违规收费已经清退。兰州市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9月10日将违规收费清退完毕。这是记者9月5日从兰州市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央决定今年秋季开学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秋季开学后,兰州市中小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确保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这一惠民政策的落实。但是,也有几所学校发生了违规收取“教育成本费”的问题,新闻媒体对此及时进行了有效监督。兰州市几所学校违规收费问题引起了甘肃省委、兰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8月29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就《涉甘舆情》中反映的兰州市部分学校收费不规范问题做出重要批示:“请对这一问题做认真了解,如存在问题,要坚决纠正”。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陆武成,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市长张津梁也迅即做出指示。兰州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市教育局牵头,与监察、物价部门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违规收费问题逐校进行调查。

  据介绍,经调查,在所涉及的7所学校中,龚家湾小学(实为龚家湾三校)收取的小学200元/(人•学期)、初中400元/(人•学期)借读费符合规定,大砂坪小学收取的流动人口子女的148元学杂费(其中含33元书本费)已得到及时纠正并于8月26日已清退完毕,省建第一小学、省建第三小学收取的300元/(人•学期)教育成本费,火星街小学收取的500元/(人•学期)教育成本费,兰州理工大附中收取的小学650元/(人•学期)、初中800元/(人•学期)的教育成本费,西北师大二附中收取的500元—1200元/(人•年)不等的教育成本费,均属于未经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收取的违规收费。 

  就此,兰州市教育局经报请兰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分别做出处理。责令省建一小、省建三小、火星街小学、兰州理工大附中、西北师大二附中未经省物价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收取的教育成本费即日起进行清退。

  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兰州理工大附中、西北师大二附中的人、财、物主管单位分别为兰州理工大、西北师大,兰州市教育局建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责成兰州理工大、西北师大督促落实清退工作,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当天下午,兰州市教育局召集8县区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和涉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情况,安排了清退事宜,要求从9月5日开始组织清退,9月10日清退完毕。并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办学单位近期内组织一次检查,各学校进行一次自查,凡有不规范收费行为的都要立即纠正。同时,9月8日由市教育、物价、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一次检查。兰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我们主管部门要切实把规范收费问题提高到教育公平、群众满意、关乎民生、关乎教育和政府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严格管理,并认真研究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学校办学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不规范收费问题的发生。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 编辑陆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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