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首
次明确特级教师调动程序———
今后,特级教师想自由流动难了。昨天市教委就新修订的《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召开新闻通气会进行解读。按照新修订的特级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特级教师区域内或跨区调动将上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市教委还指出,严格禁止在职特级教师在培训机构、复读学校等做兼职教学活动。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特级教师管理办法首次对特级教师的调动程序作了明确要求,“特级教师应服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调动。特级教师本人提出在本区县中小学系统内流动的,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特级教师在中小学系统跨区县流动的,须报经市教委批准”。
“往年就曾出现郊区的老师评上特级教师后调进城区的情况。”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此项新规定出台就是为了限制特级教师频繁地跨区流动,特别是从优质教育资源薄弱区县向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区县流动,稳定区域特级教师数量,促使他们在区域内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
针对目前培训机构、复读学校等用特级教师做宣传的行为,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禁止在职特级教师在培训机构、复读学校等做兼职教学活动,禁止特级教师做有偿家教等,否则将可能取消其特级教师称号。”
从今年起本市将对从外省引进的特级教师认定程序,由以往的学校组织评定、上报市教委的方式,改变为区县上报、市教委组织专家认定,通过市教委重新认定的特级教师方可享受北京市特级教师的待遇。据悉,每年本市从外省引进的特级教师约有1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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