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通讯员 潘辉明)“长兴法院的法官办案速度真快,刚开好庭就能拿到法律文书了,前后还不到两个小时。” 一位来自江苏的律师非常感慨。5月5日下午,县法院第十一号法庭在审理原告徐慧强与江苏南通圣罗莎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闭庭后,主审法官立即制作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仅仅等了十几分钟就收到了法律文书。
近年来,长兴法院立案受理的案件逐年上升,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审判效率,
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以缩短办案周期。一是送达提速。对当事人来院起诉的案件,该院立案庭当即审查,当即立案,当即联系被告,当即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有效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增加诉讼成本。二是调解提速。对立案后的案件,立案庭立即打电话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如调解意愿较强,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有效释法后,一般都能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审理提速。法官收到案件后,对双方当事人都到庭的,立即组织开庭,避免了案件久拖不决。四是制作文书提速。案件在审理中一旦达成协议,法官马上制作、打印、发送调解书。不仅方便了当事人,避免了诉累,还进一步展示了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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