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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2008-10-11 10:05:29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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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在线讯 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已结束。此次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975家,责令退还劳动者押金4.42
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490份,清欠工资48.95万元,行政处罚20起。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用工单位主要存在劳动用工管理及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资发放管理不规范、社会保险覆盖不到位和超时加班现象严重这四种情况。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虽然拿出齐全的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缴纳社保费凭证和员工每天的考勤表,以及支付员工薪酬和加班费表,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也没有带薪年休假条款;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填写成公司注册地;考勤表只记录进出单位的时间,没有工作时间记录,且未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等。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个私企业,尤其在建筑、采矿、餐饮、酒店、服务等行业,由于季节性、短期性和职工流动性大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比较欠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个别劳动者为了便于“跳槽”,主观上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有些用人单位制发的工资表没有按工资发放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等相关明细栏目,甚至劳动者没有签名,发放标准从表面的工资金额上看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但从出勤时间进行计算实际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晚报 作者:邹银惺 编辑许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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