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电动车美观大方且节能环保,近年来普及率越来越广。不过,记者近日从德清县消保委公布的一份今年电动车消费投诉案件情况分析来看,消费投诉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0%左右。消费纠纷主要原因并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源于商家缺乏诚信,在销售产品时忽悠消费者,其主要招数就是电池“偷梁换柱”。
8月份,德清县新市镇消费者杨某,在该镇某电动商场以1500元购得一辆品牌电动自行车。可只行驶了3天,就出现了电池漏液的问题。经与商家联系要求为其更换电池,没想到对方承认电动车进货时压根就没有原配电池,是他们从其他渠道进的货。杨某要求更换电动车生产厂原配电池遭到拒绝,从而引起了消费纠纷。 据了解,任何一家电动车企业基本都不专门生产电池,均由电池专业生产厂家提供。所谓的配套电池,主要指电动车生产厂家认可配套厂家生产的电池,而不是商家擅自拼凑的电池。但有些商家为了降低销售成本,进货时主动向厂方提出“不要配套电池”。店家自行配的电池不仅质量难以保证,也不在厂家“三包”之内。因此,在购买时须问清是不是原厂配套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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