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湖州 > 湖州社会 > 新闻
我市有了“巾帼创业创新贷款”
2008-7-23 15:24:28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打印】 【进入论坛】 【关闭

  湖州在线讯(记者 许少华)从昨天上午召开的湖州市暨德清县“巾帼创业、银企共赢”推进会上获悉,市妇联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湖州办事处近日在我市联合推出“巾帼创业创新贷款”。

 据了解,“巾帼创业创新贷款”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向全市城乡妇女发放的用于解决自主创业资金需求的专项贷款。今年,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排2亿元信贷规模,用于发放城乡妇女创业贷款。以后年度根据城乡妇女创业贷款的发展情况逐年增加。
  各县区农村合作银行(信用联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对“巾帼创业创新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贷款手续上实行政策倾斜。据了解,各县区农村合作银行(信用联社)根据对借款妇女的信用评定情况和创业资金需求,授予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不需担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对创业项目规模较大,自有资金比例符合要求,经营项目前景良好的妇女,在信用贷款额度外可采取保证、抵押等方式增加贷款额度。“巾帼创业创新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按同档次一般贷款执行利率下浮不少于10%,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也可跨年度使用,最长不超过三年。
  符合信贷扶持条件的创业城乡妇女如有贷款需求,应向当地乡镇(街道)妇联或直接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意向,说明贷款用途,提供项目可行性情况及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乡镇(街道)和县、区妇联分别对贷款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后,择优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推荐,经调查后符合贷款条件者可以办理贷款手续。
  据悉,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确保法律要书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将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查效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对巾帼创业创新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授信、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方式。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编辑陆辉
相关文章:
湖州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湖州在线新闻网站所有,任何 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湖州在线新闻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