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州在线讯 “大事调解不出镇,一般纠纷不出村,矛盾化解在基层,村里和谐能搞好,年终评上‘矛盾纠纷调解示范村’,镇上给予1.5万元奖励。”德清县新市镇力吮村治保干部姚永根说,镇上出台的奖励政策,说明镇领导对和谐社会的重视,但作为治保干部理应做好这项工作。
这些年来,新市镇对争创和谐乡镇工作十分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矛盾、新问题也不断出现,一些行政村、社区干部怕得罪人,于是出现了看到问题不插手、看到矛盾绕着走、大事小事往上推的情况。今年9月,新市镇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镇建设,充分发挥各行政村的职能作用,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和谐新市,在全镇各行政村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示范村”争创活动。
为了使这项活动有序开展,该镇制订了详细的考核内容及目标。总共分民主及法制建设、人民调委会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和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并要求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运作正常;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按时顺利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级民主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重大村务事项决策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同时,村两委会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建立法制宣传组织阵地、设立法制宣传栏,每年出法制宣传专栏不少于6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同时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做到有班子、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场所以及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调解标识上墙。并将每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一次,按时上报,重大事件实行专报,各种台账资料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