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湖州
>
湖州社会
> 新闻
工伤索赔起纠纷 劳动仲裁把事“摆平”
http://www.hz66.com 日期:2007-8-10 8:35:25 来源:湖州晚报
【
打印
】 【
进入论坛
】 【
关闭
】
湖州在线讯 在德清县劳动仲裁部门的帮助下,8月6日,来自四川的农民工黄世民终于可以安心地回老家疗伤去了。
今年4月3日,黄世民在德清下渚湖某建筑工地打工时,左手拇指被手提电锯锯伤,住院期间花去治疗费、药费8000多元。出院后,黄世民一直在该工地上休养,工地老板也不再发工资给他。
两个月后,黄世民因无收入来源,于是向老板讨要2000元生活费。“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一直不能正常工作,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应该得到休养期间的生活费吧。”黄世民这样说。但老板只答应黄世民到包工头那里支取300元生活费。数次索讨生活费无果,双方发生了纠纷。
几经周折,双方想到了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经过德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仲裁,老板承担了黄世民伤残补偿2万元。
(责任编辑:孔爱 )
相关文章:
·
与学生发生抓扯 兼职教师课间摔伤认定为工伤
·
工伤致残索要赔偿受阻 打工仔射杀老板被判死缓
·
南京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一级工伤人加145元
·
杭州:建筑工程开工前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
长兴:工伤保险为四万职工构筑防护网
·
民工向老板索要工伤赔偿未果 用射钉枪将其杀死
·
劳动保障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要向社会公布
·
2007年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人数将达3600万
·
全省工伤生育保险座谈会在湖召开
湖州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湖州在线新闻网站所有,任何 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湖州在线新闻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