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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起纠纷 劳动仲裁把事“摆平”
http://www.hz66.com  日期:2007-8-10 8:35:25     来源:湖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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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在线讯 在德清县劳动仲裁部门的帮助下,8月6日,来自四川的农民工黄世民终于可以安心地回老家疗伤去了。

  今年4月3日,黄世民在德清下渚湖某建筑工地打工时,左手拇指被手提电锯锯伤,住院期间花去治疗费、药费8000多元。出院后,黄世民一直在该工地上休养,工地老板也不再发工资给他。


  两个月后,黄世民因无收入来源,于是向老板讨要2000元生活费。“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一直不能正常工作,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应该得到休养期间的生活费吧。”黄世民这样说。但老板只答应黄世民到包工头那里支取300元生活费。数次索讨生活费无果,双方发生了纠纷。

  几经周折,双方想到了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经过德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仲裁,老板承担了黄世民伤残补偿2万元。
(责任编辑:孔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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