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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胡在新同志辞去政协第六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08年9月28日政协第六届湖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胡在新,因工作岗位调动,离开本市工作,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其本人向政协第六届湖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呈。经政协第六届湖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同意胡在新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