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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
http://www.hz66.com  日期:2007-12-28 8:33:09     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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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
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 

  湖州在线讯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我市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奢侈浪费、收礼受贿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强调和重申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  

  《通知》指出,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讲求效果,提高效率,控制规模,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到基层检查、考核和慰问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不得扰民。节日期间,要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积极落实帮扶救助工作,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信访调处、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节日期间切实做到: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指出,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仅要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而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孙一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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