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漏洞利监督 公车私用不允许
湖州在线讯 这些天,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车牌开始了“旧貌换新颜”,比普通的车牌多了个“N”,彻底亮明了公车身份。有关部门表示,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众团体等单位的公务用车,都将逐批换挂“浙E--NXXXXX”的新牌照,整个更换过程将在3月底结束。换挂新牌照后的公务用车,加上原浙E一00100车牌号以内的机关单位车辆,公务用车的标志更明显,既有利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又有利于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公车超标准配备以及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公车管理使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仅加重了财政负担,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的形象。为消除这一不良现象,近年来,我市多管齐下,在车辆购置、保险、加油、维修、报废和使用等环节上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公车管理上,我市首先把好入门关和出口关,在车辆的审批、报废上严格把关。据市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按照“旧车不拍卖,新车不批准”的政策,必须根据拍卖旧车所得归财政所有后再安排新车;同时,实行“双控”政策,即小轿车的排量在2.0以内,价格在23万以内,商务车的排量在3.0以内,价格在28万以内。车辆的维修上,则根据分布面确定了12个定点维修站点,并根据各单位经济承受能力及其使用车型,分为一级和二级维修点。市采购办按照要求严控车辆维修费用,对5年以下的车辆每辆每年不得超过1.8万元,5年以上的则不能超过2.2万元。 为进一步减轻公车使用过程中的费用,我市还实行了统一的保险和油卡制度。以前,各保险公司通过“中间人”与各单位取得车辆保险业务,牵线搭桥者可获得回报,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温床。自车辆统一保险制度出台后,这种“猫腻”被彻底杜绝。同时,因为保险额度大,保险公司让利经营,同样的保险,比之前节省了50%的保险费。统一油卡制度的出台,由于卡和车号必须相对应,从根本上杜绝了用公家的钱加私家的油等不良现象。 同时,我市还出台了〈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党政机关公车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的非专职驾驶人员,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驾驶公车;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不得在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停放过夜。对于违反规定驾驶公车或乱停乱放,造成交通事故和车辆被盗等后果,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无论因公因私,均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责成责任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赔偿。去年,市级机关一工作人员因私驾驶公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全额赔偿了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