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采购办获悉,3月1日开始,我市本级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宿舍家具、轿车、越野汽车(吉普车)、旅行面包车这8种协议供货商品将首次强制实行协议供货询价机制,这一措施在我市还是首次。
在政府采购环节中,协议供货项目确定后,在公开招标现价的基础上,要求采购单位向协议供货商“讨价还价”,而实际上部分采购单位没有很好地利用询价机制,有些单位甚至直接省去了这一环节。特别是像计算机这类产品,价格变动较快,在实际采购中不进行“二度侃价”,可能会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下月开始,这一现象将得到改善。近日制定的《湖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询价暂行办法》规定,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采购以上8种商品时,要先调查后询价再采购,先向全部协议供货商发出“询价单”,按报价最低或性价比最高进行选择,并把所有供货商的报价记录和确认结果统一在一张“确认单”上,交给相关部门留档。
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徐秋琪认为,这一强制性政策实施后,能为采购单位实实在在地节省下不少资金,“如果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实行,采购单位肯定能买到‘物有所值’的商品。”
另外,为了保证采购商品物有所值,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如果所有协议供货商的报价均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单位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而且整个过程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