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文化 > 新闻
网络红人刘奕均打维权官司
2008-8-27 9:41:10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打印】 【进入论坛】 【关闭

  湖州在线讯 因贴在博客中的造型照片被擅自做成手机宣传广告,日前,网络红人刘奕均将北京触动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及武汉多普达通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且索赔损失100万元。日前,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奕均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他成为“2006中国国际美容时尚周”的形象代言人,并量身打造了十个不同的时尚造型。2006年10月24日,他将这些造型照片发表在了自己的博客上。

  今年5月31日,刘奕均无意间在一家商场的多处多媒体视频广告栏内,发现张贴着有他造型照片的多普达D600手机宣传广告。刘奕均,某网站博客写手,其博客在新浪博客总流量排行中仅次于徐静蕾、韩寒的博客位列第三,点击量已近1.89亿次,被誉为“中国第一个点击量过亿的草根博客”。他还曾出演过电视剧《太平洋的风》,电影《因水之名》、《左右》等。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陆薇
相关文章:
湖州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湖州在线新闻网站所有,任何 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湖州在线新闻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