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新闻
时评:死守“陈规陋矩”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2008-7-7 9:58:50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打印】 【进入论坛】 【关闭

  湖州在线讯  7月3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函,作为对董正伟发出的《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的回应,发改委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这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向铁道部发出取消退票手续费的建议。(《新华网》7月6日报道) 
    国家发改委在“函”中所“建议”的几种“不应收取退票费”情况,其实一直是公共舆论质疑的焦点所在。我很赞赏国家发改委回应民生诉求的积极态度,以及发“函”建议铁道部取消火车退票费的做法。然而,这也就是“建议”而已——于公共而言,取消火车退票费依旧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道理很简单,“责令铁路运输企业停止收取退票费存在一些法律障碍。” 

    现行《铁路法》规定:“国家铁路的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故而,铁道部在《铁路运价规则》中明确将退票费列为铁路客运杂费,并规定了具体收费标准。铁路运输企业收取退票费,属于执行铁道部依法制定的客运杂费的行为——有了这样的法律依据,能指望铁路部门自行放弃这一块利益的蛋糕吗?难如登天。 

    近年来,舆论不断对火车退票费的合法性、公平性提出质疑,也有不少个体诉诸于法律,但无一不以“失败”而告终。铁路部门拥有法律支持,法院屡屡驳回此类权利诉求,但显然正义并没有站立在铁路部门一边。公共舆论越来越在反思这样一个问题:一部明显悖于社会公平正义、带有部门利益偏私保护色彩的法律,为什么不进行“修正”、长期没有纳入立法完善的视野呢? 

    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很多难解的权利申诉,背后都有如此“法理缺陷”的深刻背景。譬如“31日利息”。一个月按多少天计算利息才公平合理?这是个大家心知肚明的问题。既然有的月份有31天,银行凭什么就统一按30天给储户算息呢?对于这种拷问,银行同样是振振有辞——196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后有关业务处理手续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国内各银行存款按每月30天每年360天计息。正是这把“尚方宝剑”,才屡屡导致诸多“31日利息的起诉”被法院驳回。 

    故而,“建议铁路部门取消火车退票费”发出了沉甸甸的警示——当前,一些部门总舍不得放弃既得不合理利益,对于一切有益于自身、哪怕是早已过时的“陈规陋矩”也死守不放、竭力维护,而更加公平合理的法规制度却总是难以出台。这不但影响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中国网  作者: 编辑陆辉
相关文章:
湖州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湖州在线新闻网站所有,任何 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湖州在线新闻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