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江宁区作为一个新型的城市新区和国家民政部确定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积极探索区域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切实把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区域法治建设首要任务稳步推进。该区先后获得江苏省村民自治模范区和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称号。7月8日,该区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该区制定出台《全区改善民生工作实施意见》,安排支出3.6亿元,
按照“人人享有平等教育、个个有岗促进增收、户户拥有适居住房、各类保障覆盖全民、和谐文化惠及全区”的五大目标,扎实推进96项民生实事工程。制定出台《关于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暂行办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先后有20多名普通市民申请应邀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20场次,人大提交的120件议案、建议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区政协组织开展全面达小康、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视察活动,专题视察法治江宁建设,并对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积极建议。在全市率先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票决”选举方式,参加选举的58个村委会和40个居委会全部选举成功,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6.9%。依法组建工会组织,全区累计组建工会2280家,发展会员20.6万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达96.5%和96.8%,其中农民工入会14.88万人,入会率达87%。全区已建职代会、厂务公开率达95%,有效促进了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