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长三角 > 新闻
浙江:耕地占用税作出重大调整
2008-7-2 14:19:00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打印】 【进入论坛】 【关闭

土地资源相对较为
匮乏的浙江省决定对耕地占用税征管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大幅提高耕地占用税额标准。 
    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出的通知指出,根据全省人均耕地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各市、县(市)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核定如下: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市本级和义乌,每平方米为50元;金华、衢州、丽水等市本级和富阳、慈溪、乐清、瑞安、桐乡等10多个县(市),每平方米为45元;淳安、奉化、永康等30多个县(市),每平方米为35元;文成、泰顺等县,每平方米为25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表示,此次确定的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5~50元,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4倍左右,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加收50%。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许少华
相关文章:
·浙江耕地占用税额标准提高4倍左右
·确保6606万亩基本农田不减 江苏签订耕地责任状
·耕地保护不力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被扣减
·农业部保护好耕地 
·中央投资1.7亿 3000多万亩耕地实施保护性耕作
·3000多万亩耕地实施保护性耕作
·富商圈耕地修建豪华墓 当地政府怕碍招商不管
·安徽省连续九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007年中国耕地面积减少速度明显趋缓
湖州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湖州在线新闻网站所有,任何 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湖州在线(包括湖州日报、湖州人民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太湖星期三)”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湖州在线新闻网站联系。